广州市汽车服务业协会

“更新指标申请信息变更”业务办理指南

发布日期:2012-10-15 阅读次数:861 来源: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
根据《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试行办法》第三十一条的相关内容,单位和个人申请更新指标时,其申请信息必须与车管部门的数据信息相符,系统方可生成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在实际操作中,单位申请人由于名称变更或组织机构代码变更、个人申请人由于名字变更或身份证件号码变更后,未及时对名下车辆登记信息进行相应变更而导致无法申领更新指标,对上述情况有更新指标申请信息变更的需求。

 为进一步做好中小客车指标调控工作,为广大市民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现正式启动“更新指标申请信息变更”业务。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人在网上自助办理或在窗口申请受理更新指标时,系统提示“您填报的资料与车管部门登记的不一致,需要人工审核”等字样,即表示需要申请人办理“更新指标申请信息变更”业务。

 2.申请人到指定业务办理窗口(广园中路338号二楼办证大厅“中小客车业务办理”专窗),领取更新指标申请信息变更表(一式两联),或网上下载申请表式样自行打印两份,按要求填写全部信息。

 3.个人申请人在申请表上签名,并提供公安机关人口管理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单位申请人在申请表上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并提供机构编制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或工商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

 4.申请人将填写好的申请表和身份证明材料,以及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提交给窗口工作人员。

 5. 工作人员在系统中进行人工审核,确认无误后由窗口指定授权人员为申请人作更新指标申请信息变更确认操作,现场办结该项业务,并把申请表第二联交申请人留存。

【注意事项】

 (一)该项业务仅能在广园中路338号二楼办证大厅“中小客车业务办理”专窗受理、办结;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时半-12时,14时-17时。

 (二)个人申请人的信息只能申请变更“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任意一项;单位申请人只能申请变更“组织机构名称”或“组织机构代码” 任意一项。

 (三)在办结该项业务的3个工作日后可办理更新指标申领业务。

 

 

《中小客车更新指标申请信息变更表》样式下载:

1、中小客车更新指标申请信息变更表(个人)

2、中小客车更新指标申请信息变更表(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