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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商务厅等10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二手车出口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23 阅读次数:401 来源: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商务厅等10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二手车出口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促进外贸稳规模优结构的工作部署,落实《广东省促进外贸稳定增长若干措施》 (粤办函[2023] 34 号)等工作要求,加快推动我省二手车出口高质量发展,省商务厅联合有关部门制定了《广东省促进二手车出口若干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广东省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广东分署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
2023年11月20日




广东省促进二手车出口若干措施


根据省委省政府促进外贸稳规模优结构的工作部署,落实《广东省促进外贸稳定增长若干措施》 (粤办函[2023]34 号)等工作要求,加快推动我省二手车出口高质量发展,制定以下措施。

一、提升车辆过户、注销等便利化水平。向二手车出口企业普及办理二手车转让、转让待出口、注销登记等业务流程,为企业办理二手车出口相关业务提供批量预约、集中办理服务。对具备开具二手车交易发票等条件的二手车出口企业,积极支持设立机动车登记服务站,便利企业一站式、全流程办理二手车转让转让待出口、注销登记等业务。(责任单位: 省公安厅 )

二、优化二手车出口流程。明确企业申领二手车出口许可证办事指南和操作流程,为大批量车次出口企业提供优先办理服务。为二手车出口企业提供通关业务指导,规范企业出口申报工作。推进一体化通关改革,在口岸通关环节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服务。(责任单位: 省商务厅,海关总署广东分署 )

三、提高出口退税效率。进一步提升二手车出口退税便捷度,将正常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压缩在5个工作日内,将出口退税管理类别为一类、二类的二手车出口企业的正常出口退税办理时间压缩在 3 个工作日内。开展面向二手车出口企业的出口退税业务培训辅导,积极探索向不同类型二手车出口业务提供个性化服务,帮助企业加快出口退税。(责任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四、建强二手车出口生态链。加强二手车出口服务体系建设,支持龙头企业在南沙港、小漠港、新沙港、东莞港等汽车口岸建设二手车出口基地,为出口企业和海内外客商提供车源集采、贸易、车务服务、物流仓储、报关订舱、代理出口及金融配套服务等。支持建立二手车出口企业联盟,加强贸易、物流、金融、检测、整备等企业的交流合作,推进主机厂与出口企业的资源对接支持相关地市将招引二手车出口龙头企业纳入招商整体计划,赴重点省市开展招引活动。(责任单位: 省商务厅、公安厅,海关总署广东分署 )

五、支持开拓国际市场。支持企业参加广交会、海丝博览会、广州国际汽车展览会等国际性展会,重点在东南亚、中亚、中东、非洲、东欧、南美等主要目标市场建设二手车交易市场、经销店、保税展销店、售后服务网点等。鼓励行业组织、龙头企业培育二手车出口品牌,制定品牌标准和服务标准,多渠道开展营销宣传和品牌推广,提升我省二手车国际知名度和竞争力。(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牵头,省贸促会配合)

六、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银行机构出台二手车出口订单融资、退税融资、合理提高授信额度等金融支持政策,加大二手车出口供应链金融业务支持力度,进一步提高二手车出口结算便利化水平。鼓励保险机构推出周期灵活、费用优惠的二手车出口保险产品,优化出口二手车交强险退保流程,降低二手车出口风险。( 责任单位: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 )

七、建立省市共促政策体系。鼓励各市因地制宜出台政策引导二手车出口企业建设海外仓、国际营销及售后服务网点,鼓励聚焦出口车辆办证、监测、整备、报关、信保、融资、待出库二手车投保交强险短期险、参展和宣传推广等领域出台政策,推动二手车出口高质量发展。鼓励各地扩大包括二手车出口在内的汽车产业出口,省将各地 2023 年同比新增上述产业产品的出口金额作为综合奖励依据。(责任单位: 省商务厅、财政厅、交通运输厅)

八、完善信息服务平台。依托广东电子口岸,进一步优化二手车出口信息服务平台,完善政策宣传、信息共享、数据统计、业态分析等功能,为企业提供公共信息服务。支持企业建设二手车出口综合服务平台,探索开展 B2B、M2C 等二手车出口新模式。(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牵头,省公安厅,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配合 )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 3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