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汽车服务业协会

广东网约车纳入出租车管理范畴

发布日期:2018-01-02 阅读次数:1135 来源:

网约车不得巡游揽客

    《办法》规定,无论是巡游车还是网约车,均须取得市、县、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营运证。巡游车和网约车的司机,都须取得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从业资格证。两者从业资格考试内容相同的,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内可以互认。

网约车强制报废里程:60万千米

    《办法》还强调,经营者应按照规定向交通运输等部门提供营运数据以及其他必要的营运资料,实时传送车辆卫星定位装置记录和生成的数据。

投诉须10日内处理完毕并告知乘客

    出租车应当按照乘客要求的路线行驶,乘客未提出要求的,应当选择距离最短的路线行驶,因故需绕道行驶时,应当征得乘客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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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交通出行满意度首超80分

    广东省省情调查研究中心、广东省社科院绩效评估中心近日开展的一项调查显示,广州市居民对公共交通出行总体满意度达到了81.30分,达到了优秀水平,为近年来首次突破80分。

    省情中心于11月-12月开展的广州市出租车行业发展专项调研显示,近年来在网约车的冲击下,出租车司机离职现象呈递增趋势,中心六区巡游出租车目前未投产或已投产因故停产车辆,即“闲置”车辆超过2000台之多,司机收入下降,拒载现象时有发生。

    省情中心表示,出租车行业长年累积的深层次矛盾,迫切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加快推进出租汽车行业结构改革,鼓励创新,促进转型。

    报告建议,要加强顶层设计,清晰界定巡游、网约等不同出租形态汽车服务主体的功能属性,引导其有序竞争,融合发展。提升服务水平和监管能力,努力构建多样化、差异化的出行服务体系。加快推进网络信息及新能源技术运用,引导绿色出行。此外,要开展出租车综合配套改革和运价结构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