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广东省消委会以小鸣单车经营管理方——广州悦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作为被告,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提出判令被告立即停止拖延退还消费者押金的行为等。目前,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此案是共享单车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国内第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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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7年8月份开始,广东省消委会陆续收到消费者关于小鸣单车押金逾期未退还的投诉,且投诉量呈现迅猛增长的趋势。据统计,截止至2017年12月8日,省消委会本部收到消费者对小鸣单车的投诉2952件(不含来访)。据不完全统计,全省消委会受理小鸣单车投诉超过三万件,投诉内容大多针对押金逾期退还的问题。
11月份中下旬开始,小鸣单车公司在处理消委会转办投诉方面开始出现被动消极,省消委会不断加大指导、监督力度,但对方不仅未及时处理投诉、从实质上改善逾期退还押金的状况,对省消委会提出的落实押金专款专用、第三方监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要求也未加落实,导致消费者投诉不断增加和积压。
广东省消委会除了提出判令被告立即停止拖延退还消费者押金的行为,还提出了对消费者押金实施专款专用、即租即押、即还即退、第三方监管等措施并向消费者完整披露、对新注册消费者采用免押金的方式提供服务等诉求。
近期,共享单车行业发展迎来“寒冬”,小鸣单车等多家共享单车企业不断被传出经营异常的消息。早在今年3月,省消委会已组织开展共享单车消费服务调查,率先指出共享单车消费者押金和预存款安全难保障的问题,随后通过发布消费提示、曝光典型案例、召开研讨会等形式,不断提醒消费者防范预付款风险,要求共享单车企业防控用户资金安全。
广东省消委会在调查、约谈过程中多次向小鸣单车确认其账户性质及存管情况,对方一直坚称其押金账户开设在某银行,账户的性质为银行托管的资金账户。但经省消委会向银行方发函了解,其开设的资金账户为一般账户,并非第三方监管的银行专用账户,其收取的消费者押金没有实施银行托管,小鸣单车并未向社会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告知。
广东省消委会表示,小鸣单车经营者长期占有消费者押金、违背按时退还押金承诺、未实行专款专用和第三方托管、押金管理使用不公开等一系列问题,已然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交通运输部等10部门《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损害了消费者的财产权、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破坏了市场公共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