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三包案例分析
案例说明:
消费者莫女士于2014年4月花了50多万购置一台德系合资厂生产的SUV豪华车,下地行驶一个月,里程1,000公里之后开始出现偶发拖刹车情况,刹车踏板踩下去之后无法回弹,需要用左脚把踏板勾起复位,否则车辆刹停在路面,严重影响行车安全。车主多次到4S店检修,也更换过刹车部件,但偶发刹车板不回弹的问题依旧存在,返修不下十次,该4S店仍无法检测出车辆到底是哪里出现问题。事情已经延续了近一年了,直到近期,4S店才给出的方案是等厂家的专家来会诊。针对以上情况,消费者该如何应对呢?
案例分析:
1. 国家质监总局公布的《汽车三包规定》于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此车是在汽车三包规定公布后购买的,可以参照相关的规定来判断;
2. 根据《汽车三包规定》的第十七条,家用汽车产品三包的有效期限不低于2年或者行驶里程5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计算。所以此车在三包的有效期内;
3. 根据《汽车三包规定》的第二十一条,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日的,或者因同一产品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的,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由销售者负责更换。此车的制动系统的踏板一直存在问题,累计维修了10多次,已经符合这一条的规定,消费者有权提出换车的要求,4S店应当负责退货。
4. 另外,根据《汽车三包规定》第二十条的第(三)点,“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费者有权选择更换或退货,销售者应当负责更换或退货”。因为该车在维修中,曾经更换过刹车部件,要进一步核实这些部件是不是导致车辆制动问题的主要原因,这方面消费者可委托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来检测,或者也可参考厂家技术专家的结论,如果情况符合,则消费者有权提出退车的要求。
汽车消费维权专家的建议:
1. 以友好解决问题为前提,尝试通过消委会进行协调,在车主与4S店之间达成共识,包括:车辆问题诊断完成的时间约定、彻底维修完成的时间约定等;
2. 如果超过约定时间仍不能解决问题,车主有权提出换车的要求,4S店应配合给予免费换车;
3. 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则消费者可参考以下条文指引操作。
a) 根据《汽车三包规定》的第二十六条,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书面要求更换、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自收到消费者书面要求更换、退货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或者未按本规定负责更换、退货的,视为故意拖延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
b) 根据《汽车三包规定》的第三十二条,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发生争议的,消费者可以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可以依法向各级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等第三方社会中介机构请求调解解决;可以依法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等有关行政部门申诉进行处理。
c) 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争议双方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根据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4. 温馨提示:如果最终车主是按照《汽车三包规定》完成了换车或退车的,则有可能要支付一定的原车辆使用的补偿费用。按《汽车三包规定》第二十五条,消费者应当支付因使用家用汽车产品所产生的合理使用补偿,合理使用补偿费用的计算公式为:【(车价款(元)×行驶里程(km))/1000】×n。使用补偿系数n由生产厂家根据汽车产品使用时间、使用状况等因素在0.5%~0.8%之间确定,并在三包凭证中明示。此点车主要核查一下新车交车资料中的三包凭证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