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汽车服务业协会

关于推出二手车交易周转更新指标提案

发布日期:2015-02-04 阅读次数:1852 来源:
 

 关于推出二手车交易周转更新指标提案(呈送政府 内容节选)

 

建议:

一、 推出二手车交易周转更新指标

建议根据我市《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试行办法细则》中的三十四条,建议完善《办法细则》,推出二手车交易周转更新指标。取得二手车交易周转更新指标的二手车辆,不能上路,只能静态存放在二手车市场内,直到找到买家。“二手车交易周转更新指标”用来完成二手车经销商车辆的收购、转移登记。主要解决二手车经销商在没有找到下家的情况下,也能收购二手车并完成过户手续,保证原车主第一时间取得更新指标去购买新车上牌,缓解二手车商户收不到车、收车经营成本高的问题。打破限购后时代“二手车卖不出,新车无指标” 的困境,有利于盘活我市二手车存量,推动我市车辆的升级换代,促进二手车市场的正常流通,推进我市新车销售的健康发展。

天津和杭州分别于2014717日、20141230日颁布实施《天津二手车交易周转指标管理办法(试行)》、《杭州市二手小客车交易周转指标管理办法》。天津按照市场存量60%配发。杭州市按照2013年二手车交易量10%配发。

 

现存问题:

   (二)现有的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指标规定,不利于二手车市场健康流通

    根据《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规定,第三十四条:“单位和个人提出更新指标申请后,指标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的车辆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者迁出本市的变更登记信息,个人车辆更新周期以及原车辆登记使用的指标类型等信息实时完成审核,审核合格的出具更新指标证明文件”。单位和个人必须把旧车卖给已取得指标的下家才能办车辆过户手续,否则不能拿到新车牌的指标。而旧车的买主也必须要有指标车辆才可以过户。如果将旧车外迁和报废,也需要拿到车管所的注销登记或者迁出本市的变更登记信息并通过审核,才能取得更新指标证明文件。

    《管理办法》的不完善,导致二手车交易均价一路下滑,本来有换车需求的消费者将放弃换车计划,大家都将“旧”着用车,汽车更新换代周期拉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