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至28日可申请资格审核复核
23日开始,申请人(单位)可持申请编码及密码,登录指定网站(jtzl.gzjt.gov.cn)查询资格审核及复核结果。
市指标办提醒:未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务必正确选择重新申请和复核申请操作。在查询未通过资格审核时,请认真核验申请信息,如填报信息有误应当首先修正错误信息后重新提出申请。在填报错误信息未修正情况下直接提出复核申请将会影响复核结果的准确性。
未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如确认申请填写信息无误的,可从24日起至28日的5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提出复核申请或电话预约窗口办理复核申请,涉及复核户籍、居住登记和居住证信息的,和驻穗部队现役军人类别的申请人,需本人携相关资料原件到窗口申请办理。复核结果将在下月公布指标申请审核结果时一并公布。
12月31日单位增量指标申请编码归零,需参加2013年增量指标配置的单位需在2013年1月1日起重新提出申请
市指标办有关负责同志提醒,根据《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单位有效编码经摇号或者竞价未取得增量指标的,保留至当年12月31日,保留期满后自动失效,单位应当重新申请。因此,指标调控系统将于12月31日对所有单位申请增量指标的编码归零,参加2013年增量指标摇号或竞价的单位,需于2013年1月1日零点开始登录指标调控系统网站(http://jtzl.gzjt.gov.cn)自助办理,也可于1月4日起到指标业务办理窗口提交增量指标申请,单位有关年度申请编码数将于2013年1月1日起重计,且不超过规定的年度编码总数。请需办理增量指标申请的单位及时办理,有关详情请查询指标调控系统网站或致电96900咨询。
通过增量指标申请资格审核至今未中签的个人应在3个月内及时确认延期
市指标办提醒,按照《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试行办法》规定,个人有效编码经摇号或者竞价未取得增量指标的,将保留3个月,保留期满后需要延长有效期的,应当在保留期满前进行确认延期操作。市指标办特别提醒在2012年10月8日前提出增量指标申请并通过资格审核,但至今未中签的个人,应及时在2013年1月8日24时前及时登录指标调控系统网站或到指标业务办理窗口办理有效编码延期确认手续,逾期未确认的,该编码将自动失效,个人应当重新申请。有关详情请查询指标调控系统网站或致电96900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