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汽车服务业协会

市商务局公开征求《广州市进一步提升二手车 出口便利化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 的若干措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3-03-27 阅读次数:1486 来源:广州商务局



关于公开征求《广州市进一步提升二手车 出口便利化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 的若干措施》意见的通告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二手车出口,用好用足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盘活国内二手车交易市场,促进我市外贸高质量发展,广州市商务局牵头起草《广州市进一步提升二手车出口便利化 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公众征求意见稿)》(下称《若干措施》)。根据有关规定,现就《若干措施》公开征求社会公众及各有关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企业家的意见。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等有关规定,对《若干措施》是否存在违反市场准入与退出标准、违反商品和要素自由流通标准、违反影响生产经营成本标准、违反影响生产经营行为标准的情形一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以个人名义提出意见和建议的,需写明自己的单位、职务职称、联系地址及电话等,并签署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意见和建议的,需写明联系人及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3月23日起至4月23日,请按以下途径反馈:

一、信函邮寄:

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12号广百商务楼24楼广州市商务局贸管处,邮编:510030;

二、电子邮件:

liyongheng1979@gz.gov.cn。

三、网站:广州市商务局网站

(http://sw.gz.gov.cn/)—“互动交流”—“意见征集”栏目。

特此通告。

附件:1.《广州市进一步提升二手车出口便利化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公众征求意见稿).doc

2.关于《广州市进一步提升二手车出口便利化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起草说明 .doc

3.公平竞争审查表(二手车出口措施).doc



广州市商务局
  2023年3月23日






附件1


广州市进一步提升二手车出口便利化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公众征求意见稿)


根据《商务部 公安部 海关总署关于支持在条件成熟地区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的通知》(商贸函〔2019〕165号)、《商务部 公安部关于扩大二手车出口业务地区范围的通知》(商贸函〔2020〕643号)精神,为深化营商环境“放管服”改革,更大力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用好用足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盘活国内二手车交易市场,促进我市外贸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措施。

一、适时扩大试点企业。根据商务部、省商务厅二手车出口工作部署,综合考虑二手车车源整合能力、海外市场渠道、售后服务保障能力、信用记录等情况,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二手车出口资质。指导二手车出口企业申领出口许可证。(市商务局负责)

二、简化车辆转移过户。设置“二手中小客车出口周转指标”,专项用于试点企业收购全国二手中小客车后在本市办理车辆转移登记。企业年度二手车出口周转指标额度由企业提出申请,经市商务局会商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后反馈企业。使用二手车出口周转指标登记车辆应在场内静态停放,除检验、维修等必要情形外,不得上路行驶。企业在指标额度范围内凭车辆信息申领指标。(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优化出口业务流程。全市车管所(分所)均可受理二手车出口业务。支持和鼓励企业在汽车口岸建设二手车出口综合服务的“单一窗口”,提供转让过户、转让待出口等二手车出口所涉及车务的一站式服务。简化二手车转让待出口的手续,对以出口为目的新车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降低企业运营成本。企业需批量办理二手车出口业务时,车管部门会同出口企业结合工作实际,开通绿色通道加快办理。(市公安局负责)

四、推动实施精准查验。对于转移待出口车辆,在满足出口目标国市场准入和在年审有效期内前提下,强化审核车辆唯一性和主要技术指标、安全性能参数等。(市公安局负责)对二手车出口实施分类精准监管,对旧车出口的监管主要以国内符合上牌条件为标准;对新车转二手车出口可以按照新车上牌出厂免检的标准验放。(广州海关负责)

五、简化提交证明材料。办理二手车转移登记时,企业首次申请办理业务时备案《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者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后,可凭加盖公章复印件再次办理相关业务。适时推出电子化认证方式办理二手车转移登记。(市公安局负责)

六、优化注销登记手续。企业完成出口通关手续后2个月内,凭出口报关单和相关证明材料办理注销登记,注销信息可实现联网核查。对需要车辆登记证书原件的,试点企业可凭出口目标国客户函件免于收回。(市公安局负责)

七、推进通关便利化。建立定期沟通协调机制,为二手车出口试点企业提供“一对一”通关业务指导,指派专人跟进,规范企业出口申报工作。推进一体化通关改革,在口岸通关环节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通关服务。对接报关和物流代理、港务公司等,为二手车出口提供综合服务。(广州海关负责)

八、压缩出口退税办理时间。提高出口退税办理质效,持续提升二手车出口退税便捷度,将正常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压缩在5个工作日内,对出口退税管理类别为一类和二类的二手车出口企业的正常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压缩在3个工作日内。(广州市税务局负责)

九、完善口岸配套服务。发挥南沙汽车口岸的集聚效应和规模优势,完善汽车口岸服务能力,提升广州整车口岸的综合竞争力。支持企业建立二手车出口综合车务服务平台,为二手车出口企业和海内外客商提供车源集采、贸易、车务服务、物流仓储、报关订舱、代理出口及金融配套服务等。支持企业建设出口汽车熏蒸服务设施,为出口汽车提供熏蒸技术服务。(南沙区政府牵头,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广州海关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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