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汽车服务业协会

商务部:八个方面措施促进汽车消费

发布日期:2020-03-30 阅读次数:867 来源: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于3月28日15时在北京国二招宾馆(北京市西直门南大街6号)东楼三层中会议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恢复商品流通和商业秩序工作情况,请商务部、税务总局、供销总社相关司局负责人回答媒体提问。


商务部消费促进司负责人王斌先生,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王世宇先生,供销合作总社经济发展与改革部副部长马继红女士,请他们就流通行业复工、税费减免政策、创新经营业态等来回答媒体提问。
汽车是国民经济战略性、支柱性产业,汽车消费社零占比高,增长空间大、带动效益强,是消费结构升级的主要内容。受多重因素影响,2018年以来,汽车销量下降,疫情在短期内也对汽车消费产生了较大的影响,1—2月,在社零总额中汽车销售下降了37%。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要积极稳定汽车等传统大宗消费。2018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稳定汽车消费的政策措施,促进优化升级,概括起来至少是八个方面:
一、促进汽车限购向引导使用政策转变。
二、支持购置使用新能源汽车。
三、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
四、鼓励实施汽车以旧换新。
五、推动农村车辆消费升级。
六、加快更新城市公共领域用车。
七、推动取消皮卡进城的限制。
八、加强城市停车场和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等设施的建设等等。
一些地方和政府认真贯彻落实,陆续出台了汽车更新补贴、新车购置、增加限购号牌指标、开展汽车促销活动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