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汽车消费者与经销商之间因新车交付时存在瑕疵而引发的纠纷增多,一系列汽车维权案件刷爆网络。关于新车PDI检测结果是否应当告知消费者,莫衷一是,各方观点激烈较量。本文以新车PDI检测结果的告知义务为中心话题,以 “贵州宾利案”(最高人民法院二审改判案例)为分析样本,分别从消费者、经销商、裁判者三个角度还原各方观点,呈现规则指引。1、对于轻微瑕疵的修复,经营者如未将这类维修信息告知消费者,不构成对法定告知义务的违反,不构成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侵犯;2、对于局部轻微问题的修复行为,经营者应向消费者如实告知。如不告知,需酌情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但不需支付三倍惩罚性赔偿金;3、问题严重且处理措施复杂的整修行为不告知消费者的,构成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侵犯,需要支付三倍惩罚性赔偿金。新车PDI检测结果是否要向购车人告知?“贵州宾利案”的裁判给出了较为清晰的指引,同时,经销商、消费者、裁判者三方立场也得以较为全面的呈现:新车PDI检测情况不属于应当告知的范畴,若存有修复不告知消费者也不构成欺诈,车辆买卖合同不应解除且拒绝支付三倍购车款的惩罚性赔偿金。新车PDI检测结果应当告知,若存有修复不告知消费者即构成欺诈,车辆买卖合同应当撤销且支付三倍购车款的惩罚性赔偿金。为实质性保障消费者知情权,结合汽车商品零部件众多,构造复杂等情况,新车PDI检测结果是否告知消费者需要区分情况讨论,汽车销售者对于影响消费者人身健康、安全或一定财产利益的全部重要信息应当告知消费者。在车辆销售过程中,从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判思路我们大致可以抽象出如下实务经验:1、当新车PDI检测结果是否需要告知缺乏明确可供指引的法律依据情况下,《乘用车新车售前检查服务指引(试行)》可作为参照指引的依据;2、经销商对于PDI检测结果是否告知的界限判断,应当持中立立场并以一般人认识为基础,从瑕疵产生的原因、瑕疵本身的程度大小、对于车辆本身的安全影响大小、对于消费心理及财产利益的影响大小等综合研判。3、经销商负担惩罚性赔偿责任与一般赔偿责任的界限判断,应当参考《乘用车新车售前检查服务指引(试行)》相关规定,在基于公平原则判断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个案买卖双方的具体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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