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汽车销售行业协会文件
穗汽销函(2008)01号
关于开展2007年行业清理整治、深化汽车企业
诚信服务活动通知
各汽车市场、汽车经销商、二手车市场:
近年来,我市汽车销售市场发展迅猛。今年上半年,我市汽车保有量已达100万辆,用车人群巨增,投诉增加。据不完全统计,今年来全市各级消委会受理汽车类投诉83件,比去年同期上升30%。其配件质量问题、修理服务差、二手车仍是消费者反映的主要问题。针对目前汽车销售行业中存在的欺诈销售、虚假宣传、车辆信息不对称、二手车价格质量不相等、汽车维修业以旧换新、只换不修、以次充好等种种不良行为。为了规范广州市汽车销售市场经营秩序,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发挥行业自律行为,建立和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汽车销售环境。由广州汽车销售行业协会联合广州市工商局专业市场管理分局、消委会、12315和广州市工商局红盾维权工作站开展行业清理整治,深化汽车企业诚信服务活动。为把这次评选活动搞好,现将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目的
经理事会一致通过,于2008年元月3日-元月31日,开展“2007年广州市汽车诚信经营企业”评选活动。此项活动得到了广州市工商局专业市场管理分局、消委会、12315和广州市工商局红盾维权工作站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并组成了评选小组委员会,对此次活动进行评选和评审。我们真诚地希望通过这个活动,给优秀的汽车企业一个展示风采的平台,同时,也给广州市汽车消费者一个引导的机会,倡导“诚以待人、信以立世”的健康经销理念,营造互信互利、和谐的健康消费环境。
二、评选项目及标准
1.经工商局注册登记,具备法人资格,并从事汽车销售一年以上企业;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合同法》、《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二手车交易规范》;
3.持照经营、无超经营范围经营、无擅自设立分支机构、发布虚假广告等违法违章行为;
4.积极实施《汽车买卖合同》、《二手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规范汽车交易行为的;
5.无各类汽车经营违法违章经营行为的。没有销售假冒伪劣、以旧充新、商标侵权行为的。没有被各级政府定为黄牌市场、黄牌企业的;
6.无消费者投诉的,没有被政府有关部门查处的。有效投诉后,能妥善处理好,得到消费者认可的;
7.实行汽车质量及售后服务(包括二手车)承诺制。
三、考评程序
1.自查。
2.考评组实地考评检查①明查②暗访
3.公众评选
4.公告结果
四、评定时间
1、2008年元月4日—年元月8日,企业自查。
2、2008年元月9日—元月26日, 评审团寻访及巡查。
3、2008年元月28日, 公布最终获奖结果(将在广州日报和广州汽车销售行业协会网站(www.gzasa.org) 上刊登)。
4、
五、费用
获得“2007年广州市汽车诚信经营企业”称号企业,将收取牌匾工本费:800元正。
六、要求
此次评选是广州市汽车销售行业的盛事,希望各企业领导重视。1.按时自查。2.配合巡查3.按时将登记表回传。
备注:可在协会网站(www.gzasa.org)下载登记表。将登记表发E_mail:xjxyy@163.com或gzasa2007@126.com
咨询电话:37584039 37581299
广州汽车销售行业协会
2008年元月2日
请各各汽车市场、汽车经销商、二手车市场将登记表于元月12日下午5:30回传:37584039、37581299,谢谢!
2007年广州市汽车诚信经营企业评选登记表 | |
参评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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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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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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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长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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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经理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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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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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话及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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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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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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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销品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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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面积(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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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人数(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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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获荣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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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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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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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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