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汽车销售行业协会文件
穗汽销函(2010)040号
关于呼吁二手车市场拒绝收、售“水浸车”的通知
二手车市场及经营业户:
有鉴于此,工商局等相关部门与我会紧急商讨对策,一致认为继续放任“水浸车”的流通将对广州二手车市场、汽车销售行业乃至广州市民的安全出行造成无可挽回的巨大伤害。依市经贸委所发《关于加强二手车交易监管防范水浸车欺诈交易的通知》指示,我会强烈呼吁各二手车市场和经营单位细心鉴别、用心防范,拒绝接收和销售“水浸车”,一旦我会发现或接到相关的投诉,将会转交相关部门处理。为树立良好行业信誉,共同创造优良营商环境,请各二手车市场及经营单位加强管理,携手抵制不良行为。
广州汽车销售行业协会
二O一O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