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汽车服务业协会

2015年,汽车消费十大陷阱

发布日期:2015-03-16 阅读次数:2627 来源:

       20153.15期间,广州汽车服务业协会对历年的汽车消费投诉数据进行深入分析,并提炼出近年来较为典型的汽车消费陷阱案例,由协会副秘书长郭俊荣先生(省消委会特聘汽车消费维权专家)给大家作深入浅出的解读,指引广大消费者在汽车消费方面做到理性消费和精明消费。

广州汽车服务协会是自2008年起承接了“广州市12315汽车投诉维权工作站”的工作,我们有丰富的调解经验和资深的协调人员,主要协调和处理大量的汽车投诉类案件。汽车投诉处理率为100%。达成调解率为95%。

陷 阱 一、偷梁换柱

某车商知道张先生对车辆基本配置不清楚,于是把一辆基本型换上真皮座椅当作豪华型卖给他,从中牟利近7000元。个别不良车商甚至将汽车内部价格较高的配件偷换为价格便宜的。

汽车消费维权专家点评:

目前很多消费者缺乏基本的汽车知识,甚至对所选购车型缺乏必要的了解,这一弱点常被不法车商利用,从中牟利。专家建议消费者选择规模较大、信誉较高的品牌厂家授权4S店购车,很大程度上可避免上述情况发生。

陷阱 二、低价为幌 李女士听说某车最低售价仅2.98万元,便兴奋地跑去看车。但该价位的车型既没收放机,又无空调,配置之低令她大失所望。在销售人员的一再鼓动下,李女士最终购买了配置较为齐全的该品牌车型。

汽车消费维权专家点评:

一些“精明”的汽车厂商用低价车做“钓饵”,尽可能地扩大车价范围,并借机推销高价位车。 专家建议消费者想好自己要花多少预算买车,然后再去车市,否则极易在商家诱导下逐级提高买车的标准。

陷阱 三、加价提车

某品牌在中国市场全球同步发布新车型,因车型设计新颖,科技含量高,加上创新的营销传播等原因,引来持续热销。车卖得越火,加价就越严重!消费者为了买到新车,找熟人,通关系,多交数千元至上万元,还要等到几周甚至个把月后才能提到车。经销商得了便宜还成了“好人”。消费者眼巴巴掏钱,还陪笑脸。

汽车消费维权专家点评:

加价提车,一直是车市公开的秘密。车商们打新车上市和批量供应的时间差,吸引消费者排队预订,进而加价卖车。虽然加价提车是消费者与车商约定好的,你情我愿的事情,但我们还是要提醒消费者,买车何必急于一时?出了高价还是同样的车。而且有时厂家将某一国际车型国产化时,会采取减配的做法,如果生产筹备时间不充裕的情况下,第一批次量出厂的车国内的质量并不一定稳定。反而是晚半年到一年出厂的批次会更有品质保障。 

陷阱 四、优惠缩水 某些4S店的销售人员声称赠送的配置是进口或优质产品,其实是一些质量极为低劣的廉价产品,容易埋下安全隐患。他们将普通的车膜、地胶、皮椅等价格翻番,以“购车赠送XX元豪华装饰”来诱惑消费者。

汽车消费维权专家点评:

细心的消费者都会发现,车商搞促销活动时,往往会赠送一些用品礼包,但很多装饰礼包往往水分十足。专家建议:消费者在选购这些有“大礼包”赠送的车型时,务必小心谨慎,最好亲自去汽车用品市场或者在淘宝网上看看这些牌子的“礼单”上的东西到底值多少钱,用品价差与裸车价之和是否划算,然后再做出选择。

陷阱 五、定金不是订金 市民在4S店订购了某款汽车豪配版并缴纳1万元定金,并签订购车合同(合同上并没列明退款条款)。其后由于个人原因需要退订该汽车。曾与商家交涉要求退订,同意给商家1000元违约金,但遭拒。

汽车消费维权专家点评:

“定金”和“订金”虽只有一字之差,但两者的法律含义迥异,且当事人所承担的法律后果也大不同。买车交订金前一定要“抠字眼”,协议中写了“定金”字样的款一般是不能要求退还的,写了“订金”的字样还有协商的余地。因此,消费者一定要注意“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当然,如果是因为4S店违约而导致交易不成的,如:延时交车,临时加价等,消费者可要求4S店双倍返还定金。

陷阱 六、金融产品捆绑销售

市民反映在4S店购买了一台汽车,共花费22万,4S店当时告知需要做银行按揭就必须在该店购买交强险及商业保险,共需要9千多元。但我在其他保险公司查询得知只需要8千多元,现认为该店强迫我在该店购买保险不合理,要求退回保险费用自行到其他地方购买。

汽车消费维权专家点评:

近年来,新车市场进入了饱和期,4S亏钱卖车以量换取厂家返点的现象越来越多,而汽车金融(汽车贷款、汽车保险)则是4S店弥补销售亏损或者是增加利润的重要手段之一,所以销售人员也会有强烈的动机来进行捆绑销售。

保险公司进驻4S店是要给4S店提供服务代理费的,这些成本无形当中就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当然也会比车主自己通过电话直销购买保险会贵些。4S店的这种捆绑销售的行为属于霸王条款,一定程度上会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专家建议消费者在与4S店洽谈车价时,应将价格包涵的内容要逐一明晰,如:裸车价,配置价,保险费,手续费,上牌代办费等,不能笼统的在合同中只写一个打包价。另外,消费者有权提出不在4S店购买保险,但应与4S店确认清楚如果不在店里购买保险,其购车价是否会有变化,并落实成文字约定到合同当中。做到明白消费!

陷阱 七、轮胎的潜规则

消费者于524日在该店购买了一台价值15万日系汽车,商家承诺310万公里保修、1年内免工时费和零件费保修,行驶至今车胎出现起包现象,联系商家要求保修被拒,商家称是人为造成的,我认为不合理,现要求商家免费保修。

汽车消费维权专家点评:

有关轮胎质量问题的投诉比较突出,消费者在与4S店、汽车厂家以及轮胎生产企业交涉并提出索赔的过程中,多被对方以“使用不当”为由而将责任全部推给了消费者。同时,不少汽车厂家把轮胎作为“易损件”,将轮胎排除在整车质量担保责任范围之外,是一直以来行业的潜规则。这一行为违反了201310月起实施的《汽车三包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家用汽车产品的易损耗零部件在其质量保证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易损耗零部件”。易损耗零部件的种类范围及其质量保证期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

另外,轮胎生产企业对轮胎的保质期有3年或8万公里之内的,也有4年的。但4S店一般都是在3个月以内,行程5000公里以下。需要注意的是轮胎生产企业所规定的时间是轮胎的出厂日期,而并非车辆的购买日期。

陷阱 八、“脱保”不保,强制消费

消费者在20135月在该店购买了一部自主品牌汽车。201411月到该店进行第二次保养,被告知以后每次均需要清洗油路并支付250元的费用,否则不为其进行三包。其不满,现要求商家免费为其进行三包服务。

另一例子:市民申诉,其于20138月在该4S店购买一台小轿车,行驶两万多公里后,其发现机头的水泵漏水。其到4S反映该问题,但4S店称由于其汽车的不在该店保养,因此不能保修。市民觉得不合理。要求4S店保修汽车。

汽车消费维权专家点评:

在质保期内,不在4S店保养就不能享受质保的优惠是多数4S店的潜规则。一些生产厂商强制把到4S店保养、维修与三包权利捆绑在一起,其实是剥夺了用户选择权,有些甚至在保修保养手册中写明,这其实都是属于霸王条款,从法理上那是无效的。当然,现实情况下如果没有什么特殊原因,优先考虑回4S店(哪怕是非购车店的其他4S店也可)进行维修保养,还是较有服务保障的。

属于不科学合理的脱保方式包括:自带机油更换,不按时保养。

陷阱 九、缩短保养周期过度消费

4S店通常会对车主的车辆保养周期给出建议,但部分建议比保养手册上的周期要更短更频繁,如某美系的三厢1.6AT舒适版,保养手册里建议5000公里或6个月保养一次,4S店则建议3000公里或3个月保养。4S店建议缩短保养周期的理由是“可以获得更好车况”。

汽车消费维权专家点评:

缩短保养周期对4S店是有利的,但对于车主则不必要。你可以不用理会4S店的建议,除非你自己认为最近的车状存在问题。一般车辆保养后跑8千公里,1年不保养对车况影响是不大的,4S点只是为了赚取利润而缩短保养的周期。

类似的过度消费现象,也发生在更换“机油”方面,有些4S店客服人员会推介“高端机油”,以完成其“增值服务”任务,实际上普通机油已经可以满足要求。也有些不规范的维修厂通过多加机油来蒙骗消费者。

陷阱 十、小病大医能换不修

某些4S店在给车主做保养或维修检测时,总是会将车辆可能存在的问题放大化,特别是在涉及行驶安全的制动系统、转向系统、轮胎等方面,建议是换件比维修好,如果维修的话,问题可能解决得不彻底,4S店也不能保证绝对安全等理由来恐吓车主,车主往往担心行车安全而乖乖就范。

汽车消费维权专家点评:

4S店会用换件来排除故障,好处是操作简易,新配件有保质期。多数的消费者都缺乏汽车维修的专业知识,难以正确判断。专家建议:如果你对自己的驾驶习惯和使用路况有足够的信心,就要多留意该4S店的服务风格,那么该店客服人员每次保养检测后都会提出不少的车辆问题,并都提议维修或换件的。你可暂不答应,再去多1家同品牌的4S店或者较规范的大型维修厂做检测对比,如果结果存在较大差异的,则你下次可转换一下4S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