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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黄标车仍“占道” 七省区淘汰工作“开慢车”

发布日期:2014-10-27 阅读次数:1227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进入秋冬季节,部分地区雾霾问题加剧,作为大气污染防治重要措施之一的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工作却推进不利。

10月26日,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向媒体通报了2014年1~9月各地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进展情况。截至2014年9月底,全国共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397.88万辆,共完成全年600万辆淘汰任务的66.3%。

这位负责人表示,总的来看,淘汰工作进展还不平衡。目前全国仍有三分之一淘汰任务未完成。部分省(区)已经提前完成任务,但仍有7个省(区)严重滞后,完成任务不足40%。

对此,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移动源污染控制研究室副研究员岳欣告诉记者,有些地方出台了一些政策鼓励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但是力度都很小,导致车主的积极性不高。

对此,可以借鉴其他国家的相关经验,实行地方立法来限制黄标车和老旧车等高污染车进入一些区域。但这需要做好充分论证。

全年任务仍有1/3未完成

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了“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600万辆“工作任务,2014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将600万辆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任务分解下达到全国31省(区、市),其中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等重点地区7省市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243万辆,占淘汰任务的40.5%;其他24个省(区、市)淘汰357万辆,占淘汰任务的59.5%。

今年10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出席在北京召开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第三次会议时强调,要切实减少燃煤污染,加快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进度,确保完成全年淘汰600万辆任务,坚决遏制秸秆焚烧、控制燃放烟花爆竹,加强执法监管,严惩违法行为,完善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切实减少重污染天气对人民群众健康和生产生活的影响。

中央对环保的重视程度已经显现,但现实工作中仍有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环保部负责人说,截至2013年底,全国共有黄标车1300余万辆,约占汽车保有量的10%,排放的污染物占汽车污染物排放总量的50%左右,是造成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截至2014年9月底,全国共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397.88万辆,其中9月份淘汰63.55万辆,共完成全年600万辆淘汰任务的66.3%。 总的来看,这项工作进展还不平衡,这位负责人表示,目前全年仍有三分之一淘汰任务未完成。其中青海、山东已提前完成全部淘汰任务;江苏、山西、天津、辽宁、吉林、四川、新疆、北京等8个省(市、区)已完成任务总量的75%以上;广东、重庆、浙江、宁夏、云南、湖南等6省(区)完成任务不足60%;广西、西藏、海南、内蒙古、湖北、河南、黑龙江等7省(区)则严重滞后,完成任务不足40%。

政策扶持力度小缺乏吸引力

环保部负责人指出,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600万辆是国务院今年部署的一项重要任务,必须坚定不移完成。各地务必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出台更加有力的推进措施,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倒排工期,落实责任,加速淘汰工作进展,确保完成今年淘汰工作任务。

作为淘汰工作严重滞后7省(区)之一的湖北省,今年10月省环保厅在通报今年水源保护和空气质量改善工作情况时指出,今年全省黄标车淘汰进度缓慢,武汉市完成率仅为17%。为推进淘汰或将扩大黄标车限行,10月1日起,武汉市对黄标车实行三环内禁行的举措,下一步全省各市州可能继续扩大黄标车限行范围,并将进一步出台激励政策。

实际上,为推动各地加快淘汰工作,环保部联合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等六部门印发了《2014年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并自今年下半年开始,实行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工作月调度制度,每月通报各地淘汰任务进展。各地纷纷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有力地推动了淘汰工作。

具体来看,这些措施主要包括: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明确任务目标,落实淘汰责任;出台激励政策,鼓励提前淘汰;严格管理措施,规范黄标车使用空间等。

其中,北京、上海、山东、浙江、广东等18个省份出台了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或补贴政策,84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出台了补贴政策,补贴金额最高达8万元/辆。

但总的来说,相对于出售二手车和购置新车,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的政府补贴较少,吸引力不够。岳欣认为,没有强制性的措施,很难百分之百地实现淘汰目标。

岳欣建议,可以实行地方立法,来限制黄标车和老旧车等高污染车进入一些区域,这在国际上已经有先例,对于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有一定的效果。但是,这个需要做好充分的论证。

“在很多地方,对黄标车立法的阻力可能会比较大。因为之前购买的时候没有说不让开,现在对此立法,老百姓会有意见。“岳欣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