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规定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自2013年9月挂牌以来,开局良好,运行有序,各项试点工作全面推开,改革效应初步显现,在国内外引起了积极反响。2014年6月28日,国务院批准商务部、上海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进一步扩大开放的31条措施。为完善法制保障,适应进一步扩大开放的需要,国务院决定在试验区内暂时调整实施扩大开放措施涉及的有关行政法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规定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决定》明确了需要在试验区内暂时调整实施的有关行政法规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的具体范围,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盐业管理条例》以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外商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规定的有关资质要求、股比限制、经营范围等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决定》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上海市人民政府要根据上述调整,及时对本部门、本市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作相应调整,建立与进一步扩大开放相适应的管理制度。国务院将根据试验区改革开放措施的实施情况,适时对决定的内容进行调整。
而据报道,在查阅《决定》目录时发现,2004年制定的《汽车产业发展政策》中的相关内容将面临调整,比如此前关于摩托车合资股比的限制将放开,允许外商以独资形式从事摩托车生产。而关于汽车的股比内容尚未涉及。但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关于汽车合资股比的争论一直不断,外界的普遍共识是“未来放开是方向”。
“先从摩托车放开是一个尝试,可以说为汽车产业发展政策的调整开了个口子,未来不排除汽车合资股比也会在自贸区首先放开。”发改委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相关人士称。
事实上,此判断并不是没有依据。早在今年8月“中国汽车浦东论坛”召开期间,上海自贸区经济发展局局长王彬就公开表示,“按照国家现行的规定,设立合资的汽车制造厂商,必须是中方控股。我们下一步在自贸区,力争的就是在这一块业务上看是否能够形成突破,也就是突破外资的51%的股比限制。”“到底是四六还是三七,如果是开放,一定是大家双方协商来确定的。”
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中国市场开放程度的深入,特别是和国际市场的“接轨”,中国市场向外资开发的趋势明显增强。
据了解,在合资股比一事上,商务部的态度显然更开放一些。一个不被外界所知的细节事,早在十八届三中全会期间,商务部部长高虎城在三中全会的辅导读本中就表示,汽车要允许被外商控股。后来,在工信部的力阻下,这一提法才没有进一步发展。
据悉,目前正在修订的新产业发展规划里同样涉及到了股比问题,甚至是否将股比问题放进去都存在争议。记者得到的一个草拟版本里,关于合资股比已经计划在推进了。“我们根据讨论,现在提出的意见是2020年前不放开商用车股比限制;2025年前不放开乘用车股比限制。如果后续放开,要有条件、有限制的放。”记者从某参与起草新版“汽车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人士处获知。
而此次上海自贸区的政策调整之举,或许让外界看到了一个信号,未来整车也或许会在自贸区首先试点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