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广东省财政厅副厅长叶梅芬在“广东民生热线”表示,新能源车国家和地方1比1配套补贴标准在执行上有一定滞后性,目前,广州新的地方补助办法已经制定,只要通过政府审批,剩余的2.5万元也一定会补贴到位,而在相应期限内已经购买新能源车的车主是可以领回补贴差价。
购买新能源汽车,能够获得国家和地方双重财政补贴。国家补贴额是固定的,但地方补贴额则各地不同。以比亚迪某款20万元的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为例,广州对该车给予1万元地方财政补贴,而深圳比广州要多2万多元,因此不少经销商推荐购车者到深圳上牌以获得更高的补贴。
如广州市发改委网站公示,广州市财政将按照与国家财政1比1比例给予车辆购置配套补贴,在2013-2015年期间,广州市财政应给予的地方补贴为3.5万元/辆,但事实上在执行的过程中广州的本地补贴却只有1万元。对此,叶梅芬回应称,国家于2013年出台了国家、地方双补政策对此,而广东省的国家、地方1比1配套补贴标准是今年7月刚下发的,在实际的执行上有一定的滞后。关于广州补贴少于深圳的问题,叶梅芬解释道,深圳市作为新能源车的示范推广城市,在2009年就开始实行国家、地方双补贴政策了,因此在补贴额上多于其他地方是正常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