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在本月开始实施,对于限牌细则,近期不少人询问指标的获得、保留和交易等问题。下面我们集中做一次答疑,如果您有其他问题,也欢迎您和我们交流探讨。
车辆被盗,车牌或车牌指标能否保留?Q:我本人名下有一辆机动车是在新政前购买的,车辆在今年1月份被盗至今未找到。保险公司说2个月之后如果还没有找到将会给予赔偿,之后该车与我无关。我想问如果保险公司赔付保险金后我再购车是否能使用原来的牌照?牌照已经使用满5年。或者是否可以拥有一个牌照指标,不用摇号?
A:按照目前规定:车辆被盗后,再次买车要重新摇号才能得到号牌。按照《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规定:个人名下本市登记的中小客车被盗抢后,如需申请个人增量指标,应满足以下条件:一是除被盗抢车辆外,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中小客车;二是符合个人申请中小客车增量指标其他资格条件。
符合条件的,可按以下流程申请个人增量指标:1.取得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被盗抢证明。2.机动车所有人持身份证明文件和被盗抢证明到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办理被盗抢机动车的查封业务。3.申请人通过96900电话预约,持身份证明文件和机动车被盗抢证明,到指定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服务中心业务窗口办理申请增量指标业务,其间需签书面承诺。
指标逾期未用是否可重新摇号?
Q:我在去年8月份摇中了一个新能源车增量指标,但一直未使用,按照旧规定我半年内不能再摇号,可新规定却说两年内不能参与摇号或竞价。我这种情况到底应该按照哪个规定?
A:按规定,如果你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可以参与重新摇号。根据旧的《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试行办法》规定,中签者指标逾期未使用视为放弃,并且规定在2013年6月30日止的试行办法有效期内,不得再次申请摇号及竞价增量指标。
而新的《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试行办法》则针对2013年7月1日起,单位和个人出现摇号中签逾期不使用的行为,规定在2年内不得申请增量指标,2年后可以按规定再次申请。
关于购买存量二手车事宜
Q:“2012年6月30日之前的存量二手中小客车已在本市工商部门办理登记的,可以直接办理1次车辆转移登记且不产生更新指标。”那我在新办法实施后买入一辆存量二手车,之后卖掉,可否产生更新指标?保留号牌使用?
A:根据《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规定,2012年6月30日之前的存量二手车可直接办理1次车辆转移登记,并在登记完成后,将名下在本市登记的中小客车办理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者迁出本市的变更登记后,在6个月内提出申请,可直接获得更新指标。
车辆买卖号牌留用问题
Q:如果我把名下小客车出售给朋友,问题1.买家是否需要有购车指标?2.我留用的号牌是否能上新车而非二手车?
A:买二手车过户的人需要摇号或竞价获得增量指标,只要原车使用年限超过3年,则原车号牌由原车主你个人保留,期限6个月,无需摇号就可领新车牌。
主动放弃指标可否另外摇号
Q:我已经报名参与本月的指标摇号,但因特殊情况可能未来一年内都不打算买车了。万一我摇中的话,主动放弃是否会影响我一年后参与摇号资格?
A:个人可以主动放弃更新指标申领资格。
按照规定,为了解决市民将车辆报废、过户或迁出本市后,需要购置超过2.5升排量中小客车的需求,个人可以在提出更新指标申请前向指标管理机构办理放弃更新指标申领资格手续后,另行申请增量指标,方便市民达成购车上牌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