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试行办法》有关规定,经工商部门纳入登记备案的2012年7月1日零时前的存量二手车,在2013年3月31日前可直接办理一次转移登记手续,且不产生更新指标。
也就是说,登记在册的存量二手车允许有一次带牌转让。购买在册二手车的无需摇号或竞价,即可直接上牌,之后还拥有一次直接更新报废车辆的上牌机会。
根据广州二手车行业协会此前从工商部门拿到的数据,符合“限牌令”配套办法规定的二手车,市区有超过1万辆,这还不包括此后补登记的二手车数量。
据介绍,近期,广州市交通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广州及周边城市二手车市场进行走访调研,在充分研判近半年来二手车市场情况后,经上级批准,市交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昨日发布通知,将二手车销售经营单位已在广州市工商部门登记的、2012年7月1日零时前的存量二手中小客车直接办理一次转移登记的期限由2013年3月31日延期3个月,至2013年6月30日。请有关二手车业户抓紧办理有关车辆的转移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