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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能源客车补贴:每辆至少40万

发布日期:2013-01-30 阅读次数:1108 来源:中国财经报
近日,记者从山东省加快推广新能源客车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山东省将推广使用400辆新能源客车用于城市公交和城际短途客运班车;同时,将聊城、德州、滨州、淄博、泰安、莱芜六市纳入到济南都市圈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规划方案中,争取统一享受国家示范城市的补贴政策。

  据透露,今年山东省将积极引导新能源客车在城市公交、城际短途客运、旅游和团体等方面的推广应用,2010年在省内推广350辆、力争400辆新能源客车开展示范;同时,在交通、公安等政府部门采购领域推广新能源专用巡防车,2010年要在全省范围分别推广500辆,力争达到1000辆。

  据介绍,今年城际短途公交也纳入新能源汽车的推广使用领域,交通部门将以济南都市圈内的城际客运班车为突破口,在全省率先使用新能源客车。记者了解到,力争推广的这400辆新能源汽车的分配额为济南100辆,聊城50辆,德州、滨州、淄博、泰安、莱芜五市共200辆,临沂及其他城市50辆。

  此外,山东省还将以已经列入国家新能源示范城市的济南为依托,制定济南都市圈“1 6”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规划方案,抓住国家今年将继续扩大示范城市的契机,争取将聊城、德州、滨州、淄博、泰安、莱芜六市一并纳入国家试点范围,统一享受国家示范城市的补贴政策。

  山东省财政厅今年将加大对购买新能源客车的资金扶持力度。在中央财政混合动力每辆补贴30-42万、纯电动和燃料电池50-60万元的基础上,省财政再给予10万元补贴。在不计各市财政补贴的前提下,每辆新能源客车将至少获得补贴40万元。

  据介绍,新政实施将极大刺激山东省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车辆生产企业和公交企业将实现双赢。据省财政厅统计,2010年-2012年的三年时间里,仅济南都市圈城市计划推广购买的新能源公交车将达到830辆,这对于山东省保有的34家新能源汽车生产厂家以及24家零部件企业将是一个巨大的蛋糕。

  山东省将以已经列入国家新能源示范城市的济南为依托,制定济南都市圈“1 6”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规划方案,争取将聊城、德州、滨州、淄博、泰安、莱芜六市一并纳入国家试点范围,统一享受国家示范城市的补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