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汽车服务业协会

三包征意见 轮胎灯泡现质量问题拟可退换

发布日期:2013-01-04 阅读次数:1742 来源:新京报

汽车三包规定究竟何时出台尚未有定论,但汽车哪些主要零件能享三包服务的国家标准已起草完毕。在1月31日前,国家标准委对《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主要零件种类范围及三包凭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集意见。

明确汽车三包主要零件

意见稿明确了汽车三包主要零件和16类易损耗零部件范围,轮胎、灯泡、雨刮片等被纳入易损耗零部件中,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也可选择免费更换。

意见稿明确提到,“汽车三包”是指汽车生产者、销售者和修理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质量问题对汽车修理、更换、退货的行为。质量保证期包括包修期、三包有效期和易损耗零部件的质量保证期。

新标准规定,汽车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件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可选择免费更换发动机、变速器。

而在汽车三包有效期内,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总成后,或同一主要零件因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总成和主要零件更换次数不重复计算),消费者可向销售者提出更换或退货,销售者应予以负责。

明确16类易损耗零部件

另外,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不能正常使用,也可选择换或退。

除了上述主要零件外,汽车还有一些易损耗零部件经常被厂家和4S店推诿不管,车主们往往只能自己掏钱更换。此次意见稿为此专门列出了易损耗零部件种类范围,一共有16类,轮胎、灯泡、蓄电池、雨刮片、火花塞、空气滤清器等都被纳入。意见稿提出汽车的这些易损耗零部件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易损耗零部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