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11月13日讯 记者从省交通运输厅获悉,日前我省编制并公布了《山东省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规范(试行)》和《山东省出租汽车客运服务规范(试行)》,这是大部制改革后公交、出租划归交通部门后首次颁布的两个行业规范。
如今,市民出行越来越离不开公交车和出租车,对服务细节和品质要求也越来越高。为规范全省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和出租汽车客运服务行为,省交通运输厅按照交通四化管理要求,专门组织编制并公布了《山东省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规范(试行)》和《山东省出租汽车客运服务规范(试行)》,日前已下发至各市交通运输局(委),要求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认真执行。
公交客运服务规范要求驾驶员使用普通话;忌食有异味的食品;多辆车同时到站停靠,第三辆及以后车辆执行二次停站;提醒乘客不要在车内吸烟及食用有异味的食品。
公交双层车上层车厢前挡风玻璃处设置防护栏;易碰触乘客头部的部位设置安全牢固的防护设施;车厢内张贴“上层车厢不准站立”的标识。
出租客运服务规范更是细致入微,其中车辆和设施服务规范包括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座套、脚垫整洁无破损等28项具体规定。
驾驶员服务规范包括24项具体规定。出租汽车营运途中遇交通堵塞、道路临时封闭或乘客改变目的地,需改变原行驶路线,应征求乘客意见;根据乘客意愿升降车窗玻璃、使用音响和空调。
安全方面要求出租车出省、市、县境或夜间去偏远、冷僻地区时,应向经营者或有关部门报告并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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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
关好车门,才能起步
公交营运车辆除设置老、幼、病、残、孕和怀抱婴儿乘客专座外,车门要开闭灵活、安全可靠,设有防止夹伤乘客的胶条或缓冲装置;车窗玻璃和顶窗完好,推拉灵活,闭合后不漏水。
安全运行方面要求车停稳后开车门,乘客上下车完毕并关好车门后起步,开关车门时防止车门夹摔乘客;遇有乘客突发严重疾病时,立即向急救中心呼救,并协助医务人员抢救病人。
出租车
乘客不同意,不能载他人
出租车客运服务规范要求驾驶员发型梳理整齐,并经常洗发,勤洗澡更衣,保持个人卫生,指甲修剪得体;不做向车外抛物、吐痰等不文明行为,不向乘客推销购物、饮食和休闲娱乐等项目。
规范还要求驾驶员未经乘客同意,不招揽他人同乘;未显示“暂停”标志的车辆,不得拒载;乘客醉酒,无法明确目的地且拒绝下车时,拨打警方求助电话。